服务指南
哈尔滨市新闻出版局
审批须知
一、审核事项名称
新华书店、外文书店、古旧书店、出版单位建立书报刊、电子出版物零售点,批发单位建立连锁零售店
二、审核主体
哈尔滨市新闻出版局
三、审核依据
《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国家新闻出版总署令第20号,st1:chsdate w:st="on" IsROCDate="False" IsLunarDate="False" Day="24" Month="7" Year="2003">2003年7月24日发布)第十三条 申请设立出版物连锁经营企业或者其他连锁经营企业申请从事出版物连锁经营业务,须向总部所在地地市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提交本条第三款规定的申请材料,地市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连同申请材料报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审批……。
《黑龙江省书报刊、电子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27号,
四、申请审核事项需具备的条件:
l、有确定的企业名称和章程;
2、有符合连锁经营的组织形式和经营方式;
3、注册资本不少于300万元,从事全国性连锁经营的注册资本不少于1000万元;
4、有10个以上的直营连锁门店;
5、经营者应当具有初级以上出版物发行员职业资格;
6、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
7、具备相应的计算机管理条件和健全作的管理制度。
五、申请审核事项需提供的材料(所需要件):
1、申请书,载明单位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住址、资金来源、资金数额;
2、组织机构和章程;
3、注册资本信用证明;
4、开店计划;
5、总部和连锁门店经营场所名单及使用权证明;
6、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7、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及发行专业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
8、响应计算机管理条件的证明材料。
六、审核程序:
1、承办人受理承办:
2、职能处负责人审核;
3、主管局长签署审核意见;
4、报省新闻出版局审批。
七、承诺办结时限:5日
八、收费标准:不收费
九、收费依据:


哈尔滨市新闻出版局 哈尔滨市版权局
地址:哈尔滨市世纪大道1号 邮编:150021 电话:0451-84664560 传真:0451-86776234
电子邮件:xcbqj@harbin.gov.cn
郑重声明:由于网站信息量大,数据更换频繁,如信息中出现错误以哈尔滨市新闻出版局 哈尔滨市版权局文件为准。
网站制作维护:哈尔滨市新闻出版局 哈尔滨市版权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