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指南
哈尔滨市新闻出版局
审批须知
一、审核事项名称
哈尔滨市出版单位自办发行许可证
二、审核主体
哈尔滨市新闻出版局
三、审核依据
《黑龙江省出版管理条例》(1997年12月16日黑龙江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自
《黑龙江省书报刊、电子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27号,
四、申请审核事项需具备的条件:
1、有企业名称和经营范围;
2、有发行专业人员并有初级以上出版物发行员职业资格;
3、有设备和固定的经营场所;
4、具备相应的计算机管理条件。
五、申请审核事项需提供的材料(所需要件):
1、主办单位的申请书;
2、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负责人任职证明;
4、负责人及工作人员的职业资格证明;
5、资金证明;
6、管理用计算机等设备证明;
7、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8、平面设置图。
六、审核程序:
1、承办人受理承办;
2、职能处负责人审核;
3、主管局长签署审核意见;
4、报省新闻出版局审批。
七、承诺办结时限:5日
八、收费标准:不收费
九、收费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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