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指南
哈尔滨市新闻出版局
审批须知
一、审批事项名称
内部资料性图书(按规定由省局审批的除外)
二、审批主体
哈尔滨市新闻出版局
三、审批依据
《黑龙江省新闻出版局关于向市级新闻出版管理部门下放部分管理职能的通知》(黑新出[1999]51号文件,1999年6月15日下发)第一款第一条
内部资料性图书实行分级审批,分级管理。除中、省直单位编印的内部资料性图书、国家规定由省级出版部门和省级相关部门管理的内部资料性图书,大印数的(5000册以上)内部资料性图书之外,其他内部资料性图书按属地化原则由市级新闻出版局审批,并发给由新闻出版局统一制作的准印证。
四、申请审批事项需具备的条件:
非出版单位编印的在本系统、本单位内部、用于指导工作、交流信息的非卖性非正式出版的图书,有处级以上单位行文的申办文件。
五、申请审批事项需提供的材料(所需要件):
l、处级以上或相当于处级单位正式文件。
2、书稿样本。
3、审批表。
4、资金证明。
5、审读意见表。
六、审批程序:
1、承办人受理承办;
2、职能处负责人审核;
3、主管局长签批。
七、承诺办结时限: 5个工作日
八、收费标准: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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