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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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新闻出版局
开展新农村建设对帮建工作的设想


    1、鼓励农民接受教育。帮建单位凡是初中升高中的学生,将负担高中学段的全部学费;
    2、资助贫困户上学。考上大专的,资助1千元,考上本科的资助3千元,考上重点大学的资助5千元。
    3、建立“农家书屋”一个。我们认为建立“农家书屋”是一个很好的做法,今年拟在石人村建立第一个“农家书屋”,做为试点总结经验加以推广。
    4、2006年拟与呼兰区帮建石人村的委、办、局和镇政府、村委会共同修建村路一条。

 

 

张鹏局长到呼兰区石人镇石人村调研,宣传讲解新农村建设目的、意义

    张鹏局长到呼兰区、石人镇、石人村对共产党员、村民代表宣传讲解新农村建设目的、意义以及如何做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

 

 


关于在新农村建设中设立“农家书屋”建议的报告

    市委、市政府:
    我局按照市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工作的部署,与帮扶对象呼兰区石人镇石人村进行了对接,经过走访、座谈以及去年我局作的农村报刊乱摊派情况调研,感到农村文化生活匮乏,特别是村一级的文化建设更是空白,因此,在行政村甚至农家建立“农家书屋”应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的一个重要举措。
    一、建立“农家书屋”的必要性
我市11个区、县(市)的行政村有1879个,普遍存在文化建设空白的现象,原有的乡镇一级文化站(室)有的已失去公益文化的意义,有的也是残缺不全,内容不更新,大多名存实亡,即使每年市直有关单位也搞送文化、送图书下乡活动,但效果不佳,送去的图书因缺乏管理,丢失严重,造成很大的浪费,同时农民更不愿意跑上几里路甚至几十里路到乡镇的文化站(室)借阅报刊图书,失去农民参与的积极性。所以,将原来乡镇文化站(室)中图书室的功能下移行政村,甚至农民家,使农民真正看到书,这一举措同时也丰富了农村的精神文明建设内容,有利于城市与农村的文化和谐,有利于农民文化知识的普及和提高,造就新型农民。
    二、建立管理“农家书屋”的设想
书屋以行政村试点开展,以政府投入为主,社会捐助为辅,实行农民自我管理,免费提供服务的方式运行。
    1、建立。以每个行政村平均20平方米房间计划,设置长4—6米,高2米的书架,阅读的桌椅,配备500—1000册图书,费用在2万元足矣,之后通过社会捐助,帮扶单位资助,逐季或逐年逐渐更新、充实新书。
    2、管理。“农家书屋”可设在村委会,也可设在农户家,两种形式可由帮扶单位选定,书屋管理人员由村民推荐产生,试点期间书屋管理人员酬劳可采取考核奖励补助,由帮扶单位负责,待全面推广后拟采用“会员制”方式,向会员收取少量借阅费用(每户每年1—2元)与政府补助相结合,来保证管理人员的酬劳。
   3、书刊配送。由市新闻出版局牵头,根据帮扶单位统计的需求数量,向全省或省外出版单位征订适合农民阅读的书刊(以最低的折扣),然后由各帮扶单位送到“农家书屋”。
以上建议如果采纳,还需根据实际情况拟定科学的实施方案。
特此报告。


哈尔滨市新闻出版局
二○○六年四月十八日

 

 

哈尔滨市新闻出版局关于在新农村建设中设立“农家书屋”的建议得到市委领导的高度重视

   市新闻出版局根据中央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精神,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工作中针对北方农村的实际,在走访、座谈、调研的基础上,向市委、市政府提出将原来乡、镇文化站(室)中图书室的功能下移行政村,在村级设立“农家书屋”的建议。建议内容符合农村实际,可操作性强,对新农村建设培养造就新型农民,具有重要意义。建议的提出,得到了市委、市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市委主管副书记方存忠同志,作了大篇幅批示,市委书记杜宇新同志,也作了具体的批示。并明确将建立“农家书屋”工作,纳入哈尔滨市建设新农村总体规划之中。
目前,市新闻出版局按照市委、市政府领导的批示要求,已在呼兰区、石人镇石人村建立起一个“农家书屋”,并做为试点加以推广。

  

 

方存忠副书记批示:

   市新闻出版局的这个建议不仅好,而且重要。目前帮扶工作已全面展开,从情况看,大多注重于物质性投入(当然这是必要的也是必须的),但往往忽视了农村的文化建设,忽视文化帮扶。新农村建设的核心是培养新农民,没有新农民,新农村只是一个“壳”(实际这个壳也不能维持长久)。因此,提高农民素质是关键。农村文化的匮乏远胜于物质的匮乏。在文化帮扶上,我们所有的帮扶单位都是大有可为的。比如新闻出版局的这个建议,再比如我曾要求市纪委对帮扶的呼兰区裕田村的十三个屯,每天早上将昨日委内阅后的报纸送去,并帮助各屯建起阅报栏,以解决农民看报纸问题。这些都是花小钱办大事的办法,这样的办法很多,关键是要重视农村的文化建设。市委宣传部要在农村文化建设方面发挥积极的作用。此建议转帮扶办,若需要,请市委宣传部、市新闻出版局协助帮扶办制定实施细则,也可在汇总各帮扶单位调研情况的基础上,提出“文化帮扶”的要求来。请宇新同志阅示。

                                               方存忠

2006年4月20日

 

杜宇新书记批示:

    完全同意。请宣传部牵头,进一步完善方案,动员各方面的力量,把这件事办好。

                                                     杜宇新

2006年4月20日

 

 

建立“农家书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市委、市政府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工作部署为指导,加强农村文化建设,提高农民文化素质,造就新型农民,因地制宜,结合实际,在行政村一级建立“农家书屋”,开展帮建单位启动,社会捐赠补充,农民自我管理,免费向农民提供服务的基础文化建设。
二、建立“农家书屋”范围和办法
    (一)以全市确定帮建新农村建设的试点村为试点,建立“农家书屋”,市直各帮建单位要结合帮建村的实际情况,与村委会共同做好“农家书屋”的选址,选人工作,力求扎扎实实,稳步推进。
    (二)“农家书屋”的建立。帮建单位负责启动,以20平方米房间设置3-4个书架,阅读桌椅,配备500-1000册图书,供农民借阅,有条件的可增设阅报栏,预计费用1万5千元左右。
    (三)“农家书屋”的管理。1、帮建单位与村委会负责领导和监督,书屋选址可设在村委会,也可外租借在农户家,两种形式由帮建单位根据情况选定。2、书屋管理人员由村民推荐产生,试点期间书屋管理人员兼职聘用,酬劳由村酌定。3、试点成形全面推广后,也可通过“一事一议”适当收取少量借阅费用(每户每年2-3元)与帮建单位补助相结合,来保证书屋管理所需费用。4、图书更新、充实可通过社会捐助,帮建单位资助等形式,逐年适度补充,以保证书屋生命力。5、制定书屋借阅制度。
三、“农家书屋”的图书配送
    试点期间可由市新闻出版局负责组织特价书源,配备适合农民阅读的图书、期刊,各帮建单位可把所需图书数量报送市新闻出版局,订购后由帮建单位将图书送往“农家书屋”。

哈尔滨市新闻出版局
二○○六年五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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