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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季度市属公开发行的报刊和内部资料性出版物能够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导向正确、内容丰富、贴近实际,可读性强,特别是在应对5.12汶川大地震新闻报道时,各类出版物都在第一时间迅速行动,快速报道,体现其时效性和敏感性。在大灾面前以它们特有的形式支援灾区,以最快的速度、最新的内容、最震撼的画面及时有效的传递给广大读者,极大地鼓舞了士气,激励了广大群众在灾难面前自强、自信、自救的信念,增强了民族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激发了在大灾面前,我们众志成城,携手共进,共同应对困难的决心。
一、各类出版物突出宣传重点,及时准确,效果显著
《哈尔滨日报》5月19日利用整个版面共约30余篇文章报道汶川大地震,把灾区的信息第一时间反馈给广大读者;公开发行的期刊《诗林》,在5月12日汶川大地震后,于5月13日以最快的速度编辑了百余篇诗歌,出版抗震救灾专刊《我们和你们在一起》,专刊出版后,立即发往赈灾前线,送到救灾官兵和受灾群众手中。一些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在栏目设置和内容上也及时做了调整,如《冰城警察》的“卷首语”铿锵有力:面对灾难,我们众志成城!维护稳定,我们义不容辞!在其设立的“特别关注”栏目,刊登了5月14日我市第一批公安特警和消防官兵,赴汶川救灾现场的抢险救援纪实,记述了那一刻,他们一个共同的信念:众志成城,那一刻,他们一个共同的名字:冰城公安;在“典型透视”栏目报道了题为:刘亚民挺进三江第一人,赵亮把危险留给自己,缪麟血手抢救灾民财产;在“一线传真”“真情对话”“救灾连线”等栏目,用20余篇感人至深的文章进行综合报道。《官兵之友》2008年第5期封二刊登了边防总队向黑龙江省红十字会捐赠抗震救灾款的现场画面图片。《调研通讯》第5期封面是反映5.12地震的图片,是唯一一家采用黑白做底色装帧的出版物,不仅表明了编导的政治责任感,还体现了对新闻报道的严肃性和敏感性。《哈轴人》第320期分别以“爱满哈轴,情系震区”“众志成城,大爱无疆”“血脉相连,情系汶川”等文章,来表达一个大型国有企业全体职工用实际行动对灾区人民的关爱之情。
二、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积极探索办刊风格,打造独家特色
审读第二季度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大多数能够围绕本行业的特点,积极发挥传递政策信息,促进交流发展的功能,积极探索办刊风格,在努力打造独家特色上下功夫,推出不少有价值的研究性论文,用于指导本系统工作学习,构建同行业交流的平台。如《哈尔滨市政府公报》第九期在“工作交流”栏目刊载的“加大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力度,促进社会和谐发展”;《调研通讯》第五期“城市治理内涵及制度创新”,“加快推进我市农村信息化建设的对策建议”;《哈尔滨纪检监察》第五期“监督‘村官’的有效途径”,“制度的功能关键在落实”;《哈尔滨政协》第二期“有难事,快找陈政协”,“发展民主政治,促进社会和谐”;《金融视角》“加快调整步伐全面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哈尔滨妇女》“关于哈尔滨城市弱势妇女群体生存及需求状况的调查”;《安全之声》第二期卷首语“隐患不除 事故未已”;《驾驶员之友》第二期“充分肯定 殷切希望”;《哈尔滨劳动保障》刊载的“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的问题研究”等;这些文章都具有各自行业的代表性,具有较前沿的工作思路及工作方法。又如哈尔滨工业大学主办的《科教论坛》、《哈尔滨工程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也刊载专家学者对我市建设提出的一些新思想、新论述的文章,具有较好的指导性和操作性。
三、强化审读,规范出版
通过审读上半年各类出版物,不难看出内部三级审读制度执行好的,出版物质量就高,反之没有坚持三级审读制度的,其出版物质量则不尽人意。
(一)个别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审读员“粗放经营”,在审读过程中不够严谨,以致出现不应有的错误。如:内部资料性图书《中共方正县执政实录》中:图片插页中的文字说明“县委书记孙柏仁陪同市委书记杜宇新检查农村工作”印成“杜宇机关报检查农村工作”,将“原哈尔滨市长宫本言”印成“宫本官”;还有文中第13、19、20页的“禁种铲毒” 错印为“禁钟铲毒”等;《马迭尔之声》第五期第4版,有一标题“安全不能等待,生命不能从来”,此中的“从”字应为“重”字;简单的编辑失误如《商业高教探索》2008年第一期第1页刊登王德章的文章“香港高校教学管理的做法及其借鉴”一文中,只有【关键词】,后面的词没有。以上各类现象各出版单位负责人均有审读签字,由此可见,反映出三级审读人员都没有认真进行审读,希望不要将审读工作流于形式,避免再发生类似事件。
(二)个别内部资料性出版物仍存在违规变相刊登广告现象。市工商联主办的《哈尔滨工商》2008年第一期第5页的插页为“普洱茶”作广告,封底为“铁观音”做广告,封3插图及其所配的文字说明是在为“越美”作广告;其第3页以“刚柔并济——张宇晖”为题,有变相对其所经营的普洱茶与铁观音茶作广告;《哈尔滨烟草》2008年第六期第3版题为“哈尔滨市烟草公司敬告广大零售客户”其内容是介绍“黄鹤楼”牌香烟的“外形包装、生态烟叶、功能烟丝”,有为 “黄鹤楼”牌香烟做广告之嫌,以上出版行为应引以为戒,下不为例。
(三)个别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内容栏目设置不合理,有的领导讲话超过该期出版物一半以上的篇幅,有的行业各类文件比重过大;有的偏离本行业出版宗旨,用于本行业指导、交流的论文偏少,其他类内容偏多;有的甚至刊发一些与本行业无关的文学作品;有的版权页不规范,内部资料性出版物不得使用“××刊”或“××杂志”等字样,必须注明“内部资料,免费交流”,如《新东方旅游》2008年第一期在版权页上印成《新东方旅游》杂志,也未注明“内部资料,免费交流”;有的印成“内部资料 注意保存”;有的合期出版不规范,如2008年第1-2期、第3-4期,有的版权页一直未注明印刷单位,有在印刷环节违规之嫌。
(四)个别内部资料性出版物未经市新闻出版局批准,擅自更改出版物名称,外聘出版物编辑人员。《冰城法学》2008年第一期在第64页的征稿启事中,私自更名为《哈尔滨法学》,并将其季刊改为双月刊,通过调查发现其编辑人员(不坐班)均为聘用;市工商联主办的《哈尔滨工商》2008年第一期在封面刊登其协办单位为“黑龙江传神文化发展有限公司”、“黑龙江越美广告有限公司”,违反国家《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中第六条“不得与外单位以‘协办’之类形式进行印刷发行等”之规定,且变更编辑人员至今未报告,使管理部门与其工作联系出现断档。对以上两种出版物的违规行为提出通报批评,希望认真整改。
(五)对个别未报样进行通报的单位有:《哈尔滨房地产》、《交通工程通讯》、《哈尔滨集邮》、《东北史研究》、《曼哈顿商讯》、《国外大电机》、《玛克威快讯》、《哈烟》、《教学研究》、《审判工作研究》希望以上出版物编辑部主编,对报样工作引起高度重视,按时将每期样刊上报市新闻出版局。另外,对半年以上不出版的《中国人寿服务资讯》、《中小企业》取消其出版资格,吊销《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准印证》。如需要继续出版的,予以重新登记审批。
(六)提示公开发行报刊:刊登广告要依据新闻出版总署和工商总局联合下发“关于禁止报刊刊载12类医疗广告”的规定。据有关部门及读者反映,《新晚报》5月31日B27版,6月1日21版、2日B27版刊以题为“19元倍力,男人风暴超强体验”,此类广告是以提高增强性生活能力及生理器官的内容;5月31日B28版“白癜风为何消失在美国”为“白立停”刊登的广告;B29版“20年牛皮癣,30天康复”,为“苗8皮”刊登的广告,有违规现象,应引起重视。
审读管理是一项政策性、业务性很强的工作,它不仅是对报刊导向的宏观把握,又是微观的政策监管。审读虽不是校对,但文章中的错字、错句等技术性失误,也要严加审读,有时一个字、一句话就可能出现政治问题。它直接涉及出版物的质量与水平,因此强化审读,规范出版,切实提高我市各类出版物质量,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



